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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心神喪失

所謂「心神喪失」,是指對於外界事務缺乏認知理解及判斷能力,以致無法辨認是非善意,或無法依其辨認而作出正確行為或預料行為後果。

所謂「精神耗弱」,則指精神障礙程度尚未達心神喪失的嚴重程度,其辨認是非善惡的能力, 及依其辨認而做出正確行為或預料其行為後果的能力,雖非完全喪失,但顯然減退,而較 一般人的平均程度低。

目前精神醫學界已經有一致的見解,即是將鑑定結果判定為極重度及重度的智能障礙認定為 心神喪失,將中度及輕度智能障礙認定為精神耗弱。祇要法院送鑑定,一律依此原則。

★心神喪失 - 重度以上智能障礙。
★精神耗弱 - 中度智能障礙
★智能障礙 - 智力、精神力遲鈍,對認知及現實判斷能力、自我控制能力低。

依刑法 第十九條

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。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,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,顯著減低者,得減輕其刑。

前二項規定,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,不適用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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